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查爾斯 哈尼爾(1866~1949)也是在二十世紀出發表此一法則,請見其著作<The Master Key System>,他認為吸引力法則,是一個宇宙自然法則,任何人都受其影響,不過他對於此法則倒沒有特別詳細說明,直到最近幾年,朗達 拜恩 在2006年,才詳細說明了吸引力法則的詳細論述-<秘密>,也就是凡我們所想的,感覺到的任何人事物,都會吸引相關人、事、物、情境...到我們的生命中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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